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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初 經理跟我說12號前要給事務所印領清冊
我當下就回:應該是來不及 沒有為什麼 俺爽怎樣
事實上是真的有點趕 我一個人要趕五家公司
如果不托人幫忙 真的出不來 雖然我每個月都有先做離職的
再加上月初我真的比較忙 所以我不太想把自己搞成瘋子
再來就是12月她就曉得何時該給事務所了 但卻沒跟我說
每次都這樣 只要遇到什麼事她一定拖到最後一刻才講
以往我都會趕給她 但 我想我也有說”不”的權利 就從這刻起
我還是會做 只是不再把自己搞的暈頭轉向
能準時算我行 不準時是活該
題外話:
中午吃了一碗手工麵 飽到晚上
而貪吃的我晚餐又吃太多 好飽 飽的好想吐...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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